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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记忆---知青往事(3)
作者/来源:王钟的博客 点击数:4981 更新时间:200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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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记忆---知青往事(3)

 

棒打鸳鸯

      我们一起插队的一个女知青,长得很漂亮,高个,大眼睛,长两颗挺可爱的虎牙,红脸蛋。不仅长得好看,还会唱歌。毕业前学校组织文艺汇演,我们全年级演大合唱,唱的是《山丹丹开花红艳艳》等几首歌,就是她领唱。她嗓子洪亮,底气十足,给全校师生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

      就是这样一位漂亮、开朗的姑娘,下乡插队不久,厄运降临。

      性格开朗的人最容易与人交往。她很快就和村里的同龄男女,还有年长的叔叔大爷、大娘婶子们混熟了,而且村里人都很喜欢她。记得是冬季,我们知青宿舍的炕灶不好烧,一点火就倒烟,把人炝得受不了。所以男女两个宿舍都不烧炕。队长对我们十分关心,说这些孩子不烧炕会生病的。就重新给我们改造炕灶。改造期间,我们分别到村民家里去住。她住的那家村民出身不太好,而且当年曾因给人算命、看风水挨过批判。他家有个男孩儿,和这女知青同岁,同属妙龄男女。挺可恨的是那个会算命的男孩家长,说他们俩的“八字”最宜婚配。他们真就偷偷地相恋,竟在一起住了两次,后被外人发现。

      这种事在当时可是大事,必须上升到阶级斗争的高度来对待。所以组织上不能不管!采取了男女分别调查、询问,弄清情况上报,然后作处理。

      在调查期间,组织上是不许他们接触的。但这对儿男女还偷着联系。那时候没有手机,打不了电话,也发不了短信,更没有电子邮件,只能见面交流。被人发现就罪加一等。后来,生产队有个30来岁的光棍汉,自愿为他们传书送简。但这家伙另有所图,送了两次信儿后,就提出条件,要和女知青“睡”一回。女知青无非是早恋,是丘比特之箭中的,哪能随便和人“睡”!便又节外生枝,这事儿后来也被组织上查得清清楚楚。

      事情结果是:女知青调到外县的一个知青点(不知是组织上的决定还是她自己的决定),那个光棍汉以“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等罪名被判刑2年(记不太清了,也许是3年),那男孩及家长受到批判,列为贫下中农及组织上的重点“监视”对象。这对儿有情人就这样被打散了。

      30年后,知青战友聚会,我从很远的外地回来,这位女知青也来参加了,进门时我没认出来,听别人叫她名字时,我才知道是她。这时候的她已是满头白发,额上布满了皱纹,脸还是红红的,但不是以前那种红润,是太阳暴晒后的那种红!穿一件类似保安人员穿的制服,两颗漂亮的虎牙已经没有了,留的是老太太发型,在脑后扎个圆鬏鬏,已明显地驼背了。但她很开心、很开朗、很快乐、很潇洒。吃饭时很健谈,饭后唱歌跳舞。唱歌时她抢着唱,一首《年轻的朋友来相会》,那么真诚、那么动情、那么好听!我偷偷地擦去泪水。

      那天晚上我一夜失眠,想的是人生曲折,想的是什么叫快乐……(待续:"朋党"之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