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代表条件
第一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中表现突出。
第二条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第三条 支持学生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第四条 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无不良行为和处分纪录。
第二章 候选人条件
第五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中表现突出。
第六条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入学以来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大三学生必须通过 CET-4 。成绩排名居于所在班级前 1/2 。
第七条 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担任院学生会部长级以上干部(含部长级,下同),或各班班委等职务半年以上。
第八条 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积极参与各类学生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第九条 关心学院的改革发展,关心同学的成长成才。对学生会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有比较深刻地认识,富有开创精神、实干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 选举办法
(一)代表选举办法
第十条 大会正式代表包括当然代表和一般代表
第十一条 当然代表包括:在任的院团委、学生会部长级以上干部;各班团支部书记、班长;院本科生党支部委员。
第十二条 一般代表由各班按本班人数的 25% 经民主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 代表以班为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团设团长一名(团长由常任代表担任)。
第十四条 各代表团中代表组成原则上应保证女生代表不少于 20% 。
第十五条 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必须具有代表资格。
第十六条 代表经大会筹委会纪检组审查通过后,方成为正式代表。
(二)常任代表选举办法
第十七条 大会设常任代表,组成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团员、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以下简称常代会),每班产生常任代表一名。
第十八条 各班在选举两代会代表过程中,得票数最多的代表为常代会委员的当然候选人,经纪检组审查通过后,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 常代会设主任一名,由新当选的学生会主席团常务副主席兼任
(三)候选人选举办法
第二十条 候选人的产生采取自由报名的方式,经大会筹委会纪检组审查通过后,方成为正式候选人。
第二十一条 选举采取由全体代表参加的无记名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在候选人经过竞选演讲之后,经代表投票选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第二十二条 选举按相对多数通过,若最后一名得票相同,则对其继续投票,得票多者当选。以此类推。
第二十三条 大会闭幕后,召开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的第一次会议,协商确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分工,并报院党委批准。
第四章 大会须知
第二十四条 参加大会的代表必须佩戴校徽、代表证,衣冠整齐,带齐会议材料。
第二十五条 大会采用集体签到的办法,由各代表团负责人在代表进入会场前分别统计实到代表人数和因病、因事请假的代表人数,进入会场前在大会签到处签到。
第二十六条 大会期间代表一般不能外出,如确需外出,须通过代表团团长向大会主席团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
第二十七条 各位代表按照大会日程参加会议,必须在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入场完毕。
第二十八条 各代表团及代表按指定位置就座,大会开始后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关闭手机、呼机铃声,保持会场良好秩序。
第二十九条 爱护场内设备,注意清洁卫生,场内不准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脏物。
第三十条 遇到特殊情况是保持秩序,听从大会统一指挥。
第五章 选举须知
第三十一条 大会代表凭代表证参加选举,选举人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自己的民主权利。
第三十二条 选举前,大会选举工作人员清点人数,代表不得无故离场。
第三十三条 大会选举工作人员,一律凭工作证入场。
第六章 大会议程
• 全体起立、唱国歌
• 嘉宾介绍
• 校领导致词
• 校学生会代表致词
• 院团委副书记作上届团委工作报告
• 院学生会主席作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 两代会提案组组长做提案汇总情况的报告
• 两代会纪检组作资格审查报告及纪律监督情况说明
• 候选人竞选演讲
• 代表投票
• 上届团员、学生代表大会常任委员会主任向该次两代会提名新一届常代会成员 人选
• 院领导讲话
• 总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
• 奏国际歌,大会闭幕
本章程解释权归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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