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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优惠诊疗卡〉管理使用条例
作者/来源:本站 点击数:3663 更新时间:201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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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优惠诊疗卡〉管理使用条例

   为更好地开展关爱知青共建和谐社会公益活动,依据《知青关爱活动实施细则》特制定《〈知青优惠诊疗卡〉管理使用条例》
一、享受优惠诊疗的“知青”系已在中国知青村关爱中心赤峰工作站开展的关爱公益活动中注册登记的知青,包括下乡还乡知青、生产建设兵团及军马场知青。

二、〈知青优惠诊疗卡〉是到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诊疗时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

三、知青到中国知青村关爱中心赤峰工作站会员管理处填写知青登记表办理注册手续,经工作站办公室审核后发给〈知青优惠诊疗卡〉。
四、各旗、县、区分站、及直属团队组织参与关爱活动的知青要统一汇总到工作站审核后发给〈知青优惠诊疗卡〉。
五、〈知青优惠诊疗卡〉,一律加盖中国知青村网和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公章方能有效。
六、家庭特别困难或患有大病的知青子女凭父辈〈知青优惠诊疗卡〉和中国知青村网关爱中心赤峰工作站证明、介绍也可享受优惠诊疗。
七、〈知青优惠诊疗卡〉只限于知青在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诊疗、体检、报销、参加义诊、健康讲座使用。任何团体和个人不得以此做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商务活动凭证。
八、〈知青优惠诊疗卡〉只限本人使用,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损坏 、遗失或转借他人。 
九、中国知青村网关爱中心赤峰工作站会员管理处对掌握的知青个人信息要依法严加保护。
十、〈知青优惠诊疗卡〉发给填写知青登记表办理注册手续的知青。


                          中国知青村网关爱中心赤峰工作站
                               201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