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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关于推行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作者/来源:高颖 点击数:9132 更新时间:201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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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是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方针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有关院务公开的精神,特制定赤峰学院院务公开的实施办法。

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加强执政能力。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指出的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将学院重要院务予以公开,增强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使广大师生员工知院情。议院事、参院政健全和完善教代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促进学院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建设。密切干群关系,不断推进学院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和经济效益。

二、院务公开的内容

凡学院各级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所从事的与学院管理、教育改革密切相关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主要内容有:

1、学院重大事项公开。有关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院内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人事管理公开。主要包括:机构改革方案;职工工资调整;教师干部岗位聘任办法;职称评聘结果;对教职工年度工作的考核办法;考核情况和结果;岗位津贴标准,奖酬金分配办法;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条件、名额、对象、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招聘、引进人才的指标、任职条件、办法和结果;选留毕业生、公派出国进修访问;教职工家属、子女招聘录用情况及对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3、干部管理公开。对拟聘岗位、聘任条件、竞聘办法、竞聘程序、拟竞聘对象等实行公开。并对拟聘对象实行任前公示制度。

4、教学管理公开。对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及改革、招生指标及录取结果、收费标准等实行公开。

5、财务管理公开。主要包括:财务预算、奖学奖教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学院公务往来招待费使用情况等。

6、工程建设项目公开。主要包括:对学院工程项目依法实行招投标,监理单位的选择,工程总造价以及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和决算等。

7、大宗物资采购公开。主要包括:大宗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实行的招投标或议标;采暖煤、药品的采购情况,主要指采供渠道、质量、价格、数量和是否有回扣及对回扣的处理情况。

8、对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主要包括:住房调配,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计划生育管理情况等。

9、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

10、其他教职工关心并适宜公开的事项。

三、院务公开的形式

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院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和基本载体。坚持完善和发展教代会制度。每年适时召开教代会和教代会主席团会,通过教代会公开学院重大事务。主要包括:讨论审议院长工作报告;学院办学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讨论学院提出的院内聘任、奖惩、分配改革方案的原则和办法,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讨论决定学院提出的住房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福利事项。

2、建立专项院务工作通报会议制度。学院某阶段的专项工作,通过党政工联席会、干部会、民主党派协商会、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简报等。

3、建立院务公开栏,配合运用广播、电视、院报、校园网等形式及时公布院务公开内容。

4、坚持院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监督电话,畅通院务公开联系渠道。

四、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及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工会和纪检部门监督检查,广大干部和教职工积极参与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2、根据院务公开的内容,相关职能处室,应具体制定出本部门有关院务公开事项的具体办法,定期及时公布本部门应该公开的事项,使院务公开有章可循落到实处。

3、建立院务公开的有效监督机制

成立由院工会、纪委、教职工代表组成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对院务公开的内容是不是及时,认真全面,以及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不是及时得到解决进行监督。并通过召开教职工群众座谈会、调查等形式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以保证院务公开的实效性。

4、院各系处、后勤集团、产业、直属单位等,可参照学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重点在财务、人事、教学、科研、生产及收益分配等方面建立适合本部门本单位情况的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公开制度,实施办法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200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