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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凤写知青那年那月(三)---破旧的衣饰也增辉
作者/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0882 更新时间:200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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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些下乡知识青年,大多数每人都有一件白茬羊皮大衣、一双蒙古靴。这在当时对 我们来说,既是一种与贫下中牧相结合的象征,又是一种近似奢华的时尚和追崇,好像后来 八九十年代人们对待西服牛仔服一般。       

牧区那种常见的白茬羊皮大衣,穿着十分暖和而且结实,须知在严寒的北方草原,平时 劳动和生活少不得卧冰爬雪,这样的大衣最实用不过了。白天穿在身上御寒,夜间睡觉可铺 可盖。倘若皮子质量毛色好,梳得洁净柔软,白生生颇显威风和美观。虽然是在牛羊产地, 但当时做一件这样的大衣,也需要百八十元钱,对我们来说自然是一种并非易得的时髦了。 那时我们的装束,男同学最喜欢最常见的是有一顶黄色军帽,有一件紫色或蓝色线衣,有一 双军用胶鞋或农田高要胶鞋;女同学则一律的脖子上围着头巾或头纱,而头上都戴着一顶单 帽,与男人一样身穿蓝色或灰色制服,虽有花衣但不常见,最明显的区别只有脚上穿的是挂 带的圆口布鞋。依当今的眼光去看,自然是太寒酸太单调了,可我至今以为,那般装束显得 格外朴素、健美。决不是不想穿点好一些的甚至与众不同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实在是由 于环境和条件不允许罢了。        

这些城里的孩子,大多数家庭并不富裕,再加之每天风里土里劳作,因而穿衣便无从讲 究。应该说豆蔻年华,正是爱美之时,可是尽管去瞧吧,男知青穿上洗得发白的军衣,女知 青穿上家做的对襟花褂,那就十分光彩照人了。几乎百分之百的男女知青,都有双膝上带着 大补丁的蓝裤子,乃至补丁越多越显得“美”。就说我自己吧,直到后来担任了公社领导, 还总穿着一件前后补丁摞补丁的裤子,那裤子的本色早已辩不清了,补丁的颜色也深浅不一, 然而穿着却厚墩墩挺结实。有一次我带着一位公社干部去一位农民家里办事,也许是我的衣 衫太破,或许是我的稚气未退,那位农妇惊奇地打量着我,转身悄悄地对自己的孩子说:“像 个大花猫!”恐怕知道被我听见了,她说完伸了伸舌头。男知青春子挺帅气,匀称的身材、白 净的面皮、整洁的牙齿、乌黑的头发。看得出他颇得那些女知青的瞩目。人靠衣裳马靠鞍,只 不过这帅小伙很少有合适的衣服装扮,朴素倒是朴素,寒酸确是寒酸了。记得有一回春子回城 探亲,返回青年点时穿了一件崭新的蓝色涤卡制服,那真是堂堂一表、凛凛一躯啊!引得那些 女同学蜂拥门窗巴望。“哈哈,当上新郎倌儿了吧!”她们拿他取笑。春子自知穿得太扎眼, 满脸涨得通红。应季换新,倒也时常有之,但大体上是比较统一的。夏季有谁买了尼龙背心尼 龙丝袜,冬季有谁穿了棉杌拉或仿军式大头鞋,大家便群起而效之。更常有的还是缝缝补补、 洗洗浆浆,当然大多数男女知青都有自己的针线包。        

与当时的牧民们相比,我们的生活境遇差不多。本来,蒙古族的服饰具有民族传统和独特 风格,也是格外讲究的。蒙古长袍、花靴、腰带等等,本应彩色绸缎作料,十分华丽。然而受 经济条件制约,牧民们的衣服也很破旧,粗布白褂往往一年四季不离身,纳底的条绒鞋往往张 着嘴或打着掌。我们生产队的队长毛和尔一年到头总穿着肥大的免裆青布裤子,走起路来扇起 一股风。男人们劳动时经常赤膊上阵,女人们的缠头丝巾也是掉了颜色的。有爱美好俏的大姑 娘小伙子,也时常到我们青年点来,互相比一比衣服的花色、鞋子的样式。        

山青青,水碧碧,蓝天丽日,绿野花香。滚滚草浪之中,一队知识青年上工了。他们肩扛 各种工具,说说笑笑,意气风发,引得身边彩蝶齐舞,头上鸟雀盘飞。在这美丽壮阔的大自然 中,任你再华贵的衣裳也要失色,再破旧的衣饰也要增辉。总为审美感受不同所左右,我始终 认为自然和朴素是最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