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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航新作《我们要回家》连载(3)
作者/来源:《我们要回家》 点击数:3857 更新时间:200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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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航新作《我们要回家》连载(3)
二、云南历史上的屯垦
公元前221年,秦王朝建立了包括今天云南在内的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国家,在秦始皇即位前后李冰任蜀郡郡守时即已开始在今川滇边界的宜宾棘道开山凿崖修筑通往滇东北的道路。以后秦始皇又派常安页把李冰修筑的道路一直延伸到滇北的曲靖附近。由于道路仅宽五尺,时称“五尺道”,这条道路虽窄,在巩固和加强封建王朝的中央集权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五尺道”的修筑,“西南夷”各部落和内地的经济文化联系密切起来。秦还在邛笮地区设置过郡县,这为西汉普设郡县和移民屯垦创造了条件。
从西汉开始,对云南进行移民屯田,主要在滇东北和滇池地区。诸葛亮平定南中后实行屯田,主要在滇东,因此中原地区汉族人民进入云南,他们带来了中原地区的先进生产技术,并促进了云南的经济文化发展。汉代在云南屯田,主要是军屯,即驻防屯守的领军官吏把所领戎兵长期不更换,于是成为落籍在南中的移民屯户,继续从事屯田生产。落籍后的领军驻屯,随着屯田的稳定和发展,逐渐形成大姓。戎兵落籍驻屯,成为大姓的部曲。官营屯田由于扩大了劳动力的来源,促进了生产力,推动了滇东、滇北地区的社会与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
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南中地区还有过几次民族迁徙。如三国时期李恢迁永昌地区的濮民到云南建宁、晋初,滇东北的汉族西迁入,包括洱海地区和滇南,他们与当地少数民族融合,对古代云南的经济文化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在云南实行大规模的屯田,并设立机构管理屯政,实始于元代。从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年)到至元十六年(1279年)赛典赤任云南行省平章事期间,开始实行民屯以发展生产。他们从清理编户入户和田土入手来推行民屯形式。在云南省境内置立民屯8处,屯户共1505户,屯田共56559双。元代云南大规模置立军屯是从至元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开始的。据《元始?世祖本纪》载:“至元二十六年三月,立云南屯田,以供军储”可见元代先立民屯后置军屯,都是为了解决军粮饷不足的问题。
明太祖朱元璋在统一全国前,在攻城略地过程中就已在占领地区实行屯田,统一全国后,也以屯田作为增加军事力量,恢复和发展生产的重要措施。明王朝不仅在内地和北方境界的确实行屯田,而且在公元1382年(洪武15年)以30万大军剿灭了云南的元梁王巴匝刺瓦尔密,平定云南之后,即在云南实行“军屯”、“民屯”和“商屯”。屯田制的推行为云南招来四、五十万汉族农民,并使内地的农作物品种及耕种技术在云南得到推广,使云南的水利灌溉工程得到兴建和修整。如昆明南坝闸工程的兴起,使“田不痨于旱涝”,滇池海口整修疏通避免了洪患。明代在云南实施屯田,促进了当时云南社会和经济发展。云南地处边疆,多数地方还处于农奴制和奴隶制时代的经济形态。土地归农奴主和奴隶主所有,广大各族人民被剥夺了土地所有权,在这种落后的经济形态下,生产落后,人们只能维持简单的再生产,明王朝实行封建的中央集权,对土司的权利有所限制,从而为明王朝在土司领地里实行屯田创造了条件。
清康熙大帝平定“三藩”后便开始在西南各省民族地区实行“改土归流”,废除明代遗留的“庄田制“,凡是耕种庄田的汉、白、彝族农奴,交出一定的地价后,便获得土地的私有权,自身也成了自由农,直接对官府交纳田赋,负担徭役。康熙31年(公元1695年),清廷废除屯田制,将屯田并入民田,使各地大量军田变为私田,这样云南大部分地区有了与内地相同的经济制度,土地进一步私有化,各府、州、县控制的户籍和经国家丈量后的征赋的田亩已达到相当数量,生产恢复,商业逐渐繁荣,各地土司势力有所削弱,进一步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地主阶级专政,在客观上都起到了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巩固封建国家边防的作用,因而具有历史的进步意义。
近代以来,随着外国资本主义侵略扩大深入到云南,封建剥削加重,土地兼并不断发展,赋税日趋增多,仅田赋一项就有谷捐、米捐、钱粮杂支,随粮夫马津贴、官租……五花八门,多达30多种,民不聊生。鸦片战争以后,烟禁废弛,反动政府借烟税以增加财源,“寓禁以征”无异鼓励农民种烟,于是云南境内几乎到处是罂栗花,大大缩小了耕地面积,粮食产量不能自给而大量进口越米和缅米,这是近代云南农村经济畸形发展的结果。这种现状一直持续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完成边疆地区的民主改革和土改后,继而进行农业合作化运动之后,云南的农垦事业才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