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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大时讯网刊发“电大走出的测谎专家于得洋”
作者/来源:中央电大时讯网 点击数:12110 更新时间:200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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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了纪念邓小平批示创办电大30周年和迎接电大30年校庆,《时讯》启动了“电大30年”系列宣传报道,围绕“启示”、“历程”、“故事”、“人物”、“轨迹”等关键词,力求从多层面立体化地反映电大30年的发展与探索。透过“电大30年·人物”这扇小小的窗口,我们将会看到电大30年来培养的优秀学生代表,以及电大教育战线上杰出的教学、科研、技术与管理人员等等曾为电大发展作出贡献的人物,他们的身上折射着电大文化,散发着电大精神。


  在内蒙古赤峰市,于得洋算得上是小有名气,赤峰市各旗县或者周边省市的公安部门遇上重大疑难案件时,都会不约而同地想到他。这名2007年内蒙古电大赤峰分校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多年来立足岗位,灵活运用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测谎、侦查任务,成为远近闻名的测谎专家。

  于得洋1981年入伍时只有初中文化,在部队提干后,为了适应工作需要,他参加了军事指挥专业函授学习,1987年中专毕业,1995年,又参加了高自考,经过三年的努力,1999年法律大专毕业。最初转业到公安机关时,于得洋以为自己是法律大专毕业生,对于所从事的公安侦查工作已是内行了,工作起来肯定会是得心应手的。可真正地工作起来却不然,特别是自己开始从事测谎工作后,感觉到原来学的那些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用的。怎么办呢?必须还得充实知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才能适应新的测谎工作。到哪里去学习呢?自己已过不惑之年,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全靠妻子一人操持,测谎工作又十分紧张,学习和家庭、工作的矛盾非常突出的。2005年春他从赤峰电大网站上了解到电大开放教育招生的信息并从"导学教师论坛"中了解到自己的情况很适合参加电大开放教育学习。他怀着强烈的求知欲望迈进了电大的校门。

  电大开放教育以学生运用多媒体技术自学为主,适当以课程为单元安排一些面授辅导。在上《证据学》辅导课时,课上他认真听讲、详细做笔记,课下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法学理论严格地要求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一定要实体法合法,而程序法更应当合法,现在好多执法现实中人们多数关心重视的是实体而轻程序,包括于得洋自己也是这样。学习之前他在测谎前很少履行相关的程序就开始测试,通过学习该课程,在他的测谎工作中增加了“测前谈话记录”程序,保证了被测试人的权利和法律的公正,为严格执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于得洋的工作是对嫌疑人进行测谎,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和地点,每每在休息时间突然接到出发的命令。正是电大这种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办学形式为于得洋解决了学习时间难题。现在很多宾馆都有宽带上网条件,因此他无论走到哪,只要能上网就能学习。中央电大网上丰富的教学资源是于得洋两年如期毕业的重要因素。此外地方电大教师的“导学论坛”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他与“导学教师论坛建立了热线,不懂的、不会的、不明白的总是及时到网站上去找答、去请教,从而提高了自己的综合素质。”几年来他还运用在电大学到的专业知识结合工作实践写出十几篇测谎论文并在国家级杂志上发表。
在参加电大学习的日子里,他几乎把所有业余时间都投入了学习上,家中的一切几乎都由妻子一人来承担,从来没有因家中的琐事而影响了学习。孩子的学习情况更是很少过问,都是妻子一个人操心辅导。孩子的学习成绩到底怎样,他根本顾不上过问,以至于在高考前于得洋还对孩子说,“你只要考上我们赤峰大学,不让我给你花高价上学就行了”,结果孩子考上了中央部属院校。回想起这些总感觉欠妻子、孩子的很多、很多。他常对妻子说,“我这电大本科毕业证,有我一半,也有你一半!”

  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于得洋在工作中做到法律应用得心应手,创造性地开展完成本职工作,很多犯罪嫌疑人在通过测后谈话都进行了有罪供述,其中9人已经被法院判处以极刑。

  2007年6月,赤峰市某旗发生一起投毒毁财案,被害人王某被毒死羊47只,造成了极大损失。公安机关经侦查,徐某构成重大嫌疑,依法传唤徐某测谎。当时徐某的妻子和哥哥到公安机关讨要说法,说“徐某从未干过违法犯罪的事,测试徐某是侵害其名誉等”,当时在公安机关大吵大闹。于得洋稳操测试仪,不急不躁,一次次发问,图谱在电脑上清晰跳动。测试结果,王某家的47只羊不是徐某毒死的,而他亲哥哥4年前38只羊被毒死在圈中的事却是徐某干的,于得洋在认定徐某4年前毒死他亲哥的羊后,用测后谈话,使徐某对其4年前毒死他哥羊的事进行了供述,并在供述后固定了相关证据。当公安人员告之其仍在公安机关大吵大闹的哥哥,他4年前的38只羊是他弟弟亲手毒死时,他哥哥马上停止了吵闹……

  2008年6月,赤峰市某中国银行向某公安分局报案:其银行的储户王某1997年存入银行8万元钱,今天才来银行支取,当工作人员提取时发现,该储户的存款在2004年1月就被取走了绝大部分,现在银行余额只剩1元,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当地警方介入后开始做各种侦查工作,但由于案发时间长,现场又早已被破坏,两个月后案件毫无进展,于是请于得洋对该储蓄所的6名工作人员进行测试,结果在测试到第4个人张某时将其认定,嫌疑人供认不讳,告破了该行4年前发生的内盗案。

  2008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兴案盟公安机关向赤峰市公安机关邀请于得洋去那里对发生在8年前的一起杀人案协助调查。于得洋到那经过充分地准备后,开始了对嫌疑人陈某进行测试,结果将其认定,并通过测后谈话,嫌疑人进行了有罪供述,通过供述找到了相关证据,使陈积了8年的杀人案告破。被害人家属听到案件告被这一消息后感动得热泪盈眶,当地警方也高度赞扬了于得洋真不愧为“测谎专家”。

  知识改变命运。于得洋通过在电大的学习,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并用理论指导实践,使得工作上有了突出的表现。从事测谎工作7年时间里,先后参与本市及外盟市、外省市各种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408次,利用“心理测试技术”侦破赤峰市内外重特大刑事案件65起,成功地否定了343起、458名嫌疑人,从嫌疑人手中为发案单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由于在案件的侦破上和落实新型法制理念上做出了重大贡献,于得洋先后被赤峰市公安局党委由科员特批为副主任科员,又由副主任科员特批为主任科员。


  同时,他也获得了很多社会和公安系统内的荣誉,先后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内蒙古自治区优秀人民警察”、“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事技术先进个人”、荣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2007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我最喜爱的十大北疆卫士”荣誉称号,2008年获得“奥运火炬传递手”荣誉,2009年被推选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内蒙古和赤峰市的一些报纸和媒体先后报道过他的先进事迹。2007年内蒙古公安厅给于得洋发来聘书,“聘请于得洋同志为内蒙古自治区测谎专家”。

  好多第一次接触于得洋的同志或一同搞案子的侦查员们多数会问“你测谎这么厉害,把测试技术几乎发挥到了极致,你这测谎专家是哪所名牌大学培养出来的呀!”他总是笑呵呵地说“我是电大培养出来的测谎专家呀!”(此文系“电大30年”征文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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